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珲春林业:公司开展履行义务植树 保护古树名木宣传活动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吉林省《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要求,连日来,珲春林业有限公司开展了“履行义务植树 保护古树名木”主题宣传周活动。
集中宣传启帷幕,物资发放强保障。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森林山广场正式拉开帷幕。公司营林处全体人员、相关部门代表、各林场营林副场长及营林技术员共计50余人参与。活动现场设置了科普宣传区,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详细解读吉林省《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核心内容、古树分级保护标准、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及相关政策规定,耐心解答关于生态保护、林木管护等方面的问题。为保障各林场宣传活动有序开展,现场还向12个林场发放了宣传单4800份、宣传海报160张、宣传条幅24幅,为后续辖区内宣传活动全覆盖提供坚实保障。
多点联动齐发力,基层宣传全覆盖。各林场迅速行动,结合辖区实际情况,在林区作业站点、村屯便民服务点、进山卡口等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、张贴宣传海报、发放宣传单、现场讲解等方式,进行深入宣传。宣传过程中,工作人员结合林业工作实际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、生态价值和保护意义。重点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责任、日常管护要点,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古树名木守护行动中。
通过公司、林场两级联动宣传,有效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和辖区群众主动履行植树义务,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。下一步,珲春林业公司将持续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工作,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宣传长效机制,不断拓宽宣传渠道、丰富宣传形式,让植绿、护绿、爱绿的理念深入人心,切实守护好辖区森林资源。(潘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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